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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聽到廣播主持人的一段話,
一方面覺得很好笑,一方面也很認同!

 

藝人對於緋聞要有高的EQ。

一張照片去頭去尾剩下重點的動作,

就是你想解釋也說不清楚,

而且有照片也不代表真相啊!

真正的真相恐怕就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了!

所以大家看到緋聞時,

笑一笑就算了!!

 

聽到廣播主持人這樣下的註解的一段話,

要不是礙於自己正在開車,

不然真的是要猛捶方向盤.大聲鼓掌叫好了!

真是太貼切了啦!!

 

同樣一個藝人的同樣緋聞,

不能接受者是氣得要死,

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怎麼也不會和這樣的人在一起,

而想要推"在一起"的,

會因為這樣的一件緋聞而笑得合不攏嘴。

 

這樣不是很妙的一件事嗎??

 

真是說得太好了!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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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純粹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